晨报讯 从今年9月1日起,凡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都可获得为期两年人均每年1000元的助学资助。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会上披露,本市将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各项助学、奖学政策等措施,从制度上基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要求,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副市长杨定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政策,所有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生的所有学生均可获得人均一年1000元的资助,为期两年。对于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再实施贫困学生助学和奖学政策;对于符合困难资助及专业奖励要求的学生,按照“就高原则”,享受高的资助标准。凡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等困难资助或专业奖励的学生,可叠加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这一政策不仅惠及沪籍学生,凡是在沪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都是资助政策的惠及对象。
此外,针对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本市还将在健全和完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年度获奖学生数在国家规定的在校生3%的基础上,本市在市属高校范围内每年再增加2000人,资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代偿制度;实行市政府奖学金制度、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制度和专业奖励金制度。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3年及以上的毕业生,市财政将为其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还款比例按年度为3:3:4。市教委还编印了《大学生资助手册》和《中职生资助手册》,将发至本市初高中学校,让即将进入中职或高校学习的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和本市新的资助政策。
为了帮助普通劳动人民家庭尤其是经济困难家庭减轻孩子接受职业教育的负担,并且吸引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鼓励学生报考国家经济建设急需或者涉及艰苦专业,本市将建立面向全体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助学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