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文凭
1.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加盖主考院校章印,国家承认其大专或本科学历,本科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学士学位 ,同时还可以报考研究生。
2.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北京黄埔大学颁发毕业证书。
3. 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业证书期间,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可以在校考取一个到数个职业资格证书。
4. 学生毕业取得文凭后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普遍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按“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校区就业指导办公室择优推荐工作。
毕业就业
一、学生入学后自愿签定《包教保学保就业》合同。
二、对用人单位情况进行考查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有许多用人单位与我校保持着常年用人协议,并且每月都有新的招聘单位与我校联系招聘事宜,为了使学生就业质量和成功率有保障,学校需要对这些单位和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所以对用人单位的考查是我校就业工作中较为重要的环节,学校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对用人单位的考查。
三、拓展思路,提高学生就业层次及成功率
今年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新的目标:提升就业单位的档次、规模,并且使学生首次就业成功率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学校定期组织人才招聘会
我校每年春季、夏季、冬季共组织了三次人才招聘会,用人单位、学生、学校三方共同见面,招聘会签约率达到了70%以上,即解决了学生就业问题,也使用人单位大大节省了招聘人才的开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每年还会招开类似的招聘会,力争把我们的招聘会办理越来越好。
五、学生参加工作的信息反馈
学生在参加工作后,经常主动与校方联系,汇报在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学校还把对学生就业的回访工作作为一项必要的事情来作。每年定期与就业学生及所在单位电话联系或直接到用人单位去回访,了解学生就业后的成绩、不足,向用人单位征求对我校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