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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资助高中贫困家庭学生
2007年12月22日 08: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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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1日从教育部获悉:我国即将首次实施对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

      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张保庆介绍,为进一步完善资助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由财政部、教育部建议,报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年底前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3亿元,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22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县镇和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资助总名额为30万,资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1000元。

    财政部、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前已就此项工作作出紧急部署,要求抓紧时间,特事特办,力争在春节前后把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应资助的学生手中。

    张保庆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强资助困难学生方面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在普通高中阶段助学政策方面的空白。”

    这项政策的出台,使得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的资助,也就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根据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我国1800所高校的400万名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名学生将得到资助。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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