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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经评审确定34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2008年02月26日 08:08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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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记者 潘光)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在各地政府对社区教育实验区进行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了北京市西城区等34个单位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近年来,教育部把大力开展社区教育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予以积极推进。自2001年以来,教育部先后确定了4批114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各地政府、各实验区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推动,有效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满足了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使教育在学习型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到了示范作用。

    此次确定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有:北京市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天津市河西区、和平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大连市甘井子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上海市闸北区、徐汇区、浦东新区、嘉定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和玄武区、江阴市、苏州市金阊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和萧山区、宁波市海曙区和鄞州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市中区、青岛市四方区和市南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青山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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