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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所须交材料
2007年09月26日 08:08
【来源:北京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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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所须交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免)。
    (5)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表。
    (7) 近期正面(同版)小2寸彩照三张(两张分别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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