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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完全两码事 学历高低无关廉洁与否
2006年09月14日 08:25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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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成都原市委宣传部长高勇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检察机关提出起诉,这是又一起轰动全国的官员腐败案。高勇案是建国以来四川罕见的“三高案”:涉案金额高(2000多万)、学历高(博士)、职务高(正厅级)。尤其是高勇的经济学博士头衔,令许多人感到可惜。更有人称高勇是“悲剧人物”。

    无独有偶,三个月前,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也因为经济问题被捕。李达昌在卸任副省长后,主动回到曾任教的西南财经大学,担任博士生导师,重执教鞭,在当时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和广泛的好评。在李达昌被捕后,也有人为身为博导的李达昌的下场扼腕叹息,称他是“悲剧人物”。
  
   这已经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现象,即当人们对所有腐败分子深恶痛绝的同时,却为一些拥有博士等高级知识分子头衔的官员的堕落感到惋惜。这是为什么呢?一言以蔽之,是因为人们的认识上存在误区,仿佛学历越高,知识越多,就越懂得法律,就越遵守法律。这些年,一些政府机关热衷于招聘博士、博士后,这恐怕也是一个潜在的原因。
  
   其实,知法与守法完全是两回事。从理论上分析,“知法”属于认识论的范畴,而守法属于价值论和实践论的范畴,相互间虽然有联系和影响,却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
  
   这些年来,一批批的贪官污吏纷纷落入法网,许多贪官说自己不懂法。如“河北第一秘”李真在狱中对记者说:“我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这些说辞可笑至极:也许这些贪官的确不知道所作所为会被处以什么刑罚,但是,他们难道真的连贪污受贿属于犯罪也不知道吗?这样的鬼话恐怕连鬼也不会相信。博士头衔之类的高学历,并没有成为官员守法自律的保障,慕绥新毕业于清华大学,成克杰出身于高级工程师,高勇是经济学博士,哪个不是高学历者?
  
   中国知识分子向来就有一个光荣的梦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进入官场以后,他们就不能坚持操守了呢?以前我们说官员腐败是官员的问题,而李达昌、高勇这些案件再一次印证了腐败与个人学历无关。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这不是修养的问题,即使是头戴博士桂冠的知识分子也绝非超人,他们也具有人的弱点。只有用制度设计去约束官员的权力,努力避免官员权力的集中,努力为权力寻找更有效的监督,才能在发挥知识分子才能的同时,保证他们不走向自己人生理想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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