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亮点: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
背景回放: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90%左右的农民是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
实惠评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今年将扩大到40%,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补助,争取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国家还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