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国家商业部、国家劳动部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根据企业的需要,首次在以经营管理为主的岗位上设置了“经营师”这一业务技术职务,并在全国商业系统开展了经营师职务聘任制试点的工作,有效推动了企业的经营转型工作。
经营师是指企业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具备组织、策划、运作的经营能力,并能运用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等相关理论学科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解决经营中的难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专业管理人员。根据不同条件,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可分为:助理经营师、经营师、高级经营师三个等级。
为了使全社会能够以积极的姿态融入日趋激烈的世界经济市场,原国家国内贸易局主管部门要求在全国开展经营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并且要求“在
5年内,对全国经营管理人员普遍培训、考核一次。今后凡上岗做领导工作的经营人员,应持经营师证书”。该实施办法突破了原先只在商业系统设置经营师职务的限制,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逐步走向市场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从上海、河南、新疆、江西等地的试点经验可以看出,我国拥有广大的经营管理职业群体,对他们进行培训、考评符合社会需要和企业的需要。部分地区的经营师资格认证不仅得到了企业、及广大经营管理者的普遍欢迎,同时还得到了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和大力支持,甚至将是否参加经营师任职资格培训考评作为从事经营管理上岗工作的必要条件。
为了进一步做好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工作,国家主管部门近日批准成立了“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部函
[2003]138号)。“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成立,对推动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为我国建设一支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将起到深远的影响。
全国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采取集中授课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分为考前辅导、考评、认证三个阶段。这是一个完整的学习提高过程。从报名申请、参加考前辅导、完成论文答辩和业绩评价,到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与者一直处于学习、领悟、提高、升华的过程,只要全身心的投入,就一定有收获、有提高。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为了加大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力度,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研究决定,自《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工作政策文件》汇编(简称“文件汇编”)发布之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开展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工作。此“文件汇编”作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经营师执业资格认证程序文件,供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时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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