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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怎样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07年03月27日 06:25
【来源: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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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丹萍)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人员如何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1日发出公告,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告指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公告要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供审验。
    需要提醒广大应试人员注意的是,根据公告,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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